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精神,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对省内复工复产企业实行以下收费政策:
1、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项目收费实行减半收取;
2、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收费实行减半收取;
3、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的检验检测经营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减半收取。
执行期限为“文件印发之日-疫情结束”,具体结束日期以上级文件为准,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的检验检测经营服务项目收费优惠政策自疫情结束之后至2021年2月9日。
湖州衡鼎产品检测中心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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